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0 来源:大东区区委办公室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2023年5月6日开始,对第二批次12个重点房地产停缓建项目(详见附件)涉及的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半月左右。
根据有关规定,主要受理巡察项目所涉及的地区(单位)、党员干部在房地产停缓建项目处置过程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信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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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9:00至17:30 (工作日)
市委机动巡察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