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财政局确保中央直达资金争取来、使用好、监控严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区财政局

大东区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市财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及时将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按照分配方案及工作职责,拨付至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用于防疫物资及设备的购置,确保中央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细化工作细节,注重资金拨付

区财政局在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时,在指标系统中按照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支出预算时,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

抓实任务落实,谨慎资金执行

为确保中央直达资金使用规范,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对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因疫情紧急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绿色通道”采购。待紧急采购结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凝聚工作合力,坚持长效机制

区财政局及时制定《大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应急资金保障方案》,明确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应急保障资金的来源及应对突发事件物资采购程序等。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制定《大东区卫健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基础应急物资工作方案》、《大东区卫健局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等,加强防疫物资的储备、分配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