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30   来源:区审计局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持续关注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编制、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加大了对重要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同步安排7个审计项目,重点事项延伸46个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各部门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调控和减税降费等各种因素的严重影响,凝心聚力、奋勇拼搏,推进我区经济运行逆势企稳并向好发展。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可持续。通过挖潜增效各种措施,厚植财政收入新引擎。当年税收收入893403万元,较上年增长8.4%;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3562万元;盘活存量资金9173万元;拨付抗疫资金 8020万元。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化解财政风险更加有力。严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全区债务率逐年下降。2020年化债309071万元,提前完成任务。通过发行62310万元再融资债券和完成56000万元债务本金“借新还旧”工作,优化了还款期限,减轻了偿债压力,债务风险得到进一步缓释。

——兜牢“三保”政策底线更见实效。政策资金保障持续发力,加大对重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拨付就业补助资金5544万元;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390万元、养老金71671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提标政策资金7523万元;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139万元。

——审计问题整改成效更显突出。出台了《大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大东区审计局审计整改跟踪检査办法》,进一步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及整改流程等。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至2021年5月,上年度审计查出的14项问题,已整改13项。通过整改,促进收回财政存量资金5339万元,推进项目进程35项,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部分标段合同条款签订不严谨问题,房产局制定了《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相关规范》。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盯紧提质增效,重点审计了2020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6776万元,比上年增长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8924万元,比上年下降8.6%。年终上下级财政结算后,实现了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311982万元,比上年增长34.2%;政府性基金支出276197万元,比上年增长12.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万元,比上年下降96.1%;支出447万元,比上年下降85.8%。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扎实推进预算体制改革,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不足。

1.个别项目预算未落实到部门。涉及城建计划项目34000万元和街道装修改造经费100万元,合计34100万元。

2.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抽查5项代编项目,合计46563万元,实际拨付3132.2万元,综合执行率为6.7%。如城建计划预算34000万元,实际拨付1508.7万元,预算执行率4.4%;预留雪亮工程款3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抽查部门化债项目预算17项,合计178380万元,实际拨付84500万元,综合执行率47.4%。

(二)个别上级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

抽查发现,2020年有6笔上级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超过1个月),其中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336万元,晚于上级指标6个月下达。

(三)个别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抽查发现, 2019年中央财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20年乡镇财政事业费、2020年“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当年资金使用率分别为0%、6%、7%,截至2021年5月底,累计结余资金分别为28.3万元、21.6万元、119.5万元,均存在连年结转情况。

(四)国库借款清理不及时。

2019年个别单位从区财政借款4041.6万元,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截至2020年末应还未还借款为3559.7万元,2020年又新增借款1096.6万元。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盯紧财政收支合规合法性,继续对全区36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重点事项进行大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共抽查财政拨款支出485703万元,占区一级预算单位总支出的88.83%,同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开展重点事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7个部门未有效落实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的要求。

区财政提供数据反映全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率为57.9%,但仍有7个部门未达到压减要求。

(二)预算调剂频繁。

审计抽查发现,36个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安排项目349个,预算650426.6万元,执行金额229292.7万元,年初预算执行率为35.3%,但36个预算单位在当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又新增项目317个,新增执行金额232976.9万元,新增项目数量、金额过大,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

(三)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原始票据支付依据不完整、要素不全等情况;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填写不规范、履行程序不严谨等情况;办公用品内控制度不健全,台账登记入库及领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重要资金、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盯紧重要民生资金、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对大东区2020年城建计划中道路整修工程及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道路整修工程审计情况。

道路整修工程按施工道路地点共分3期16个标段,计划总投资6940.4万元。项目于2020年9月30日开工,除1期1标段(小什字街)因创城检查,调整到2021年施工,其余15个标段均已完工。由于未办理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暂未报送结算审核,故此次审计未涉及工程质量及工程结算方面的内容。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由于未及时交付农民工保证金,工程开工日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为不耽误工期,15个标段均于2020年9月30日开工。后期因创城沈阳市施工许可证全部停办,截至审计时止,该工程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2.投标文件清单编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由于预算审核材料报送不及时,审核时限延后,为保证招投标工作及时进行,按原预算编制单位的审核结果发布了预算审核价格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信息,而招标前未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因此各投标单位按原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招投标过程不规范。

3.合同要素内容填写不完整。道路整修工程合同的计划开工、竣工、签订日期等内容均未填写,易发生因合同约定不明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相关部门能够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力度,制定了《大东区稳就业工作示范社区评价标准》,搭建了社区与百姓交流平台。针对区宝马、德科斯米尔等重点企业,申请减免就业登记相关手续,简化工作流程,实现了就业登记服务即时办理和网上申报,为助力稳就业工作提供了便捷的营商环境。

1.个别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不准确。因上级部门下发个别数据不准确,街道、社区无相应工作权限,工作交接不及时等原因,抽查发现灵活就业人员应发未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1.31万元,多领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0.19万元。审计期间已将多发的0.19万元收回并缴存国库。

2.未开发3-6个月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由于临时性公益岗位用工期限较短,困难群体年龄大、顾虑较多及疫情原因,2020年未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3.个别就业见习现场检查工作纪实不完整。抽查2户就业见习企业的检查工作记录发现,存在见习协议中见习日期、结束原因空白的情况,在现场检查见习人员情况表中存在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不完整情况。

四、审计建议

近年来,各部门在预算执行、政策落实及项目建设中仍存在个别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编制的刚性约束不强。预算编制仍存在“延续上年”习惯,对结转结余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预判不到位。二是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三是个别部门对政府投资工程各环节规范管理不重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不强。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提升预算编制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应细化预算支出分类标准,发挥财政支出标准的引导作用。强化上年预算执行结果与下年预算安排相挂钩,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追加预算。各预算单位要压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结合专项资金结转情况及上级专项资金拨入情况制定项目计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二)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制度建设和统筹协调,加大对资金收入和支出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与执行,加强部门之间政策落实的协调联动,及时反馈政策落实中的痛点、难点,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政策对接、数据传递与反馈,形成政策落实长效机制,使各项惠民政策真正发挥实效。

(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精细化管理。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强化建设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包括政府投资工程的立项、招标、竣工验收、专项资金管理等环节。遵循法定建设程序开展施工,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合同签订,监督工程质量,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长期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财政部门要增强统筹使用各类资金资源的保障力度,压缩预算不合理、执行进度慢、绩效不佳等项目规模或调整其用途,提高项目支出使用效益。定期监测政府债务,健全债务防范风险体系。各部门要提高依法理财能力,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