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大东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0   来源:大东区审计局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持续关注了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重点审计了政策执行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内容。同步安排6个审计项目,重点事项延伸了32个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顶住新冠疫情冲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踔厉奋发,勇锐不怠,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区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固,呈现趋势向好、结构更优、动能转强、效益提升的高质量发展态势,区级预算执行总体效果较好。

——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助推经济稳定发展。当年税收收入109.6亿元,较上年增长15.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均位列全市第一;盘活存量资金6.2亿元,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财政政策资金5.4亿元,发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2.85亿元,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

——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拨付政策资金8亿元助力上海通用、华晨宝马、EX机器人等企业发展;推出“政采贷”[1]、“园区集合贷”[2],设置5000万元年度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纾解企业融资难题;拨付3377万元建设智慧教育二期,率先形成全省区域智慧教育新样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2176万元。

——持续关注民生短板,兜紧兜牢民生底线。拨付养老金7.5亿元,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残疾人事业、优抚对象抚恤金等1.6亿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1亿元,拨付疫情防控经费4.2亿元,确保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发放3779万元消费券,提振刺激社会消费水平。

——完善审计整改协同贯通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13项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整改收回财政资金611.4万元,规范资金3125.5万元,相关部门修订和规范了《大东区中小学实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沈大东教发〔2022〕18号)、《大东区疫苗管理制度》(沈大东疾控发〔2022〕3号)等3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审计整改组织领导,逐步形成了审计、纪检巡察、国资协同贯通的整改机制。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管理、决算报表编报和债务资金管理等情况。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30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702万元,与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解上级支出等因素相抵,实现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382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96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1万元,支出完成65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加大财政收支科学研判,积极做好财政资金统筹,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问题有:

(一)个别部门预算收入编制不准确。2020年起财政部门要求各部门所有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均要上缴财政,但仍有8个部门在2021年9月将预上缴结转资金1516.8万元列入2022年预算收入。

(二)个别追加预算使用效率较低。审计抽查2022年度通过调剂追加的预算指标,有53条指标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16个部门32条指标资金1187.1万元未使用,

(三)个别部门隐性债务平台数据不准确。核查政府支出责任隐性债务平台2022年12月底前数据发现,三个部门对已经归还的欠款合计8374万元未及时核销。

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开展了2户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主要问题有:

(一)个别借款未经董事会议决议。2022年7月和9月1户国企向企业借入款项合计400万元,仅签订借款协议,未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要求进行董事会决议。

(二)应收款未及时催收。1户国企未及时收回租赁费用125.4万元。

(三)施工单位选取方面存在问题。2022年55项维修工程中有48项工程施工单位选取不规范,另外1工程未在入围的施工单位范围中确定施工方。

(四)固定资产未及时记账。2022年围挡90套2.3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三、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个别小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3个小区楼梯间窗框与洞口未使用密封膏封闭;部分小区楼梯扶手未进行除锈且未刷两遍油漆;带造型的外墙节点未进行保温砂浆施工、雨棚顶部未施工等。

(二)个别外墙工程质量不达标。个别小区外墙防护层和涂料工程施工平整度较低,涉及面积216.4平方米。另外,门窗洞口附近线条不平整,对园区整体效果影响较大。

(三)弱电线缆改造迁移进度滞后。截至合同约定期限,仍有部分小区存在外墙线剪断未修补 、管廊未穿线等外墙线缆未迁入地下的情况,影响后续外立面保温修补及窗口密封工作。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1户经济责任审计和1户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主要问题有:

(一)个别专项资金超2年未使用完毕。涉及农经网络维护、远程教育经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海洋经济调查经费四项资金合计6.9万元。

(二)合同签订内容不规范。2020年至2022年,签订的制博会场地租赁合同中无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基本合同条款;另因新冠疫情制博会延期,2022年预付制博会展位费未签订补充合同。

(三)民办义务教育经费未及时返还。根据2016年沈阳市政府关于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4],对民办学校给予义务教育经费补助,学校之前收取的全额学杂费按补助差额应进行返还。涉及资金69.1万元。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学校购买的实验室设备22.5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学校支付培训费、宣传片费1.1万元,个性化服务费8.1万元,后附凭证不合规。    

五、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预算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力度,提升财政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充分利用一体化平台,加强预算全过程、项目全周期管理,严控预算调剂、追加,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二)长期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资金分配,强化非财政拨款资金和各类存量资产资源统筹力度,增强财力保障。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执行进度慢、绩效不佳等项目规模,提高项目支出使用效益。各部门要坚持过紧日子,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确定施工单位,同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要求施工。加强对施工组织、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重点环节的质量控制,督促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履职尽责,保证工程质量,让政府投资工程真正成为老百姓放心工程、绿色工程。

(四)加强财务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财务管理能力。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切实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各部门切实履行本部门财务管理责任,认真学习预、决算编制文件要求和政府会计制度内容,提升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水平。


名词解释

[1]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融资的融资模式(具体按各金融机构要求而定)。

[2]园区集合贷:是指银行和担保公司对产业园区内最终审核通过的企业集中办理一份担保贷款协议,每一单户企业担保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最高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3]“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