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国动办
发布日期:2024-03-26   来源:区国动办

单位地址:大东区津桥路路20号

办公电话:8850426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宋振,区国动办党组书记、主任(兼)

工作分工:负责区国动办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24-88504858

  

孟宪军,区国动办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区国动办日常工作,主管办公室工作

办公电话:024-88539966

  

徐仁芳,区国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工作分工:主管区国动办工程科,协管办公室工作

办公电话:024-88504841


沈阳市大东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区人防工作的方案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制定区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方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负责区人民防空指挥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三)负责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全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资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收缴人防相关费用;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审核工作。

(四)负责业务指导全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规划工作,监督管理、协调维护通信警报设施;负责指导防空指挥通信、警报设置、联动处置和训练演习工作。

(五)战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军事部门的决定,履行人民防空职能;发布防空袭警报,组织群众进行疏散和隐蔽;组织灯火管制,指挥人防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除灾害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职业健康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沈阳市大东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国动科)。负责纪检监察、党的建设、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意识形态、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战线建设等党务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调研、印鉴管理、文字综合、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接待、解答、解释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后勤保障、公共节能等工作。

(二)工程科(审批科、安全科)。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相关工程设施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区单独修建或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管理工作,对人防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报审小型人防工程和防空地下室项目;组织大中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负责对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的综合验收工作;检查、监督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设计规划、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基本建设贯彻防空抗毁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及安全工作;拟定平战结合规划、计划,指导全区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的开发利用,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平战结合统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使用许可证》的审批和改造人防工程的核准及人防工程和设施使用权变更的备案;初审报废、拆除人民防空工程有关事项转呈省、市人防办批准;收集整理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等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和开发利用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不含在建工程);负责业务指导全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规划工作,监督管理、协调维护通信警报设施;负责指导防空指挥通信、警报设置、联动处置和训练演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