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3-12-28   来源:大东区统计局

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辽沈二街70号:联系电话: 024-88500106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顾雷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全面工作;办公电话:024-88504821


吴艳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综合科、统计科工作;办公电话:024-88533360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完善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全区各街道和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区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七)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制度,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八)协助市局做好统计从业资格、专业资格和统计继续教育的报名、培训、考试;组织、指导统计干部(人员)业务培训。

(九)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相关领域重大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的建设、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建设等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职业健康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及大事记上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

(二)综合料。负责核算全区生产总值(GDP );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监测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编辑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审核和对外提供全区统计资料;负责综合年报工作;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工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配合市统计局组织全区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全区统计人员继续进行教育培训。

(三)统计科。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