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来源:大东区政府办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大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更加坚定有力

区委一以贯之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整体布局、统筹推动,区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等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区内重大、疑难、影响力较大的应诉案件亲自部署、调度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发《2022年全区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活动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列入年度必学内容,积极落实年度述法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市)委依法治省(市)会议精神作为行动指南,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区关键环节,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沈阳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我区优化行政审批模式、多元推进放管服改革被评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强化依法履职,政府机构职能更加协同高效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管理体制创新,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全省率先完成街道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严把入口关,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不断调整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规范权力运行,动态调整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现行权责清单共涉及区直28个部门790项行政职权,全年5个区直部门调整行政职权37项,及时公开发布,保障职权行使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依法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严格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落实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区共15465个市场主体通过住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完成许可事项的办理,审批时间大幅压缩,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得以提高。

(三)主动服务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前台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备案制”“容缺受理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均实现10个工作日办结,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率达到96%604个主题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落实惠帮企@链上沈阳”“项目管家等帮扶制度,持续开展营商面对面等活动,率先实现企民诉求二合一,高效办理企业、市民诉求5万余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制发《大东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制度》《大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暂行办法》《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等,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章可循。开展净源专项行动,排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28件。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为目标,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46次,抽查市场主体752户,其中开展跨部门检查10次,检查市场主体28户。

(四)坚持依法行政,行政决策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规定,全年共审议各类会议议题32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尤其对制定出台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文件、制度全部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畴。加强行政决策的执行和评估,确保征收拆迁、项目建设、社会事业、招商引资等领域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优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模式,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预防式作用,全年出具法律意见书119件、审核招商协议263件、参加论证89次,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1.04亿元。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五)坚持执法为民,行政执法行为更加严格规范

全省率先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实现应急执法机构扁平化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新行政执法人员941人、法制审核人员49人,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288项、重大法制审核清单500项,配备执法记录设备348台,梳理包容免罚事项626项,其中执法分局对某企业包容免罚案件得到东北新闻网及沈阳日报等媒体报道。落实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在涉企执法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上做实做细,深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实施、涉企行政检查行为、重大涉企执法决定备案工作,严防执法扰企,力争实现进一次门、办多样事。持续规范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推进执法证件、服装、标志、文书四统一,分批次分类别做好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实现全区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助力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良好执法环境。

(六)强化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稳步提升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大东区总体预案1部;火灾、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气事故、地震、防汛等30部专项预案;修订街道预案82部、社区(村)130部,建立了覆盖全面、政企衔接、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组建1支消防综合救援队伍、20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0支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和130支社区(村)应急救援队伍,同时积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建设与发展,与3支社会应急队伍签订框架协议,初步构建起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了统一指挥、专常兼备的应急队伍管理体制。

(七)探索多元化解,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共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36件,已全部审结,结案率100%。其中,维持7件,维持率19%;驳回2件,驳回率6%;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直接纠错12件,直接纠错率33%;通过调解撤回申请等方式结案7件,调解率19%,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显著提升。优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模式,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全区行政应诉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区主要应诉单位负责人参加庭审观摩,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9%告官见官成为常态。新收行政诉讼案件总量对比去年同期下降44.8%,败诉率同期下降6.4%,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提高。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四级平台建设,高标准超额完成评理说事信息收集点建设任务指标,慧评理小程序推广人数位于全市之首,线下线上服务平台多维度融合互补,有效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全年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纠纷1200件,调解成功率100%,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托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平台,组织各项专项普法活动300余场,发放宣传物品2万份,解答法律问题400余次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件。

(八)健全监督机制,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持续加强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22件,承办政协提案159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3项,查出违规金额611.80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634.7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1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网站建设,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28条,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64件,已依法依规办结完成57件,办结满意度100%,办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民诉求78791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重拳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公开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查纠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160个,形成问题清单22份,倒逼执法部门规范执法。积极开展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全年我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部门案件已全部完成销案工作,前进街道山梨村被评为2022年市级诚信示范村。

一年来,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新成效,但与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均衡。部门之间对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存在差异,还需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二是依法行政决策水平还有待提高,对重大行政决策履行程序需要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以及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是法治宣传形式、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优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落实,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以及普及度仍需加强。四是法治力量较为薄弱,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法治人才严重短缺,队伍配备不能很好适应工作需要,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适用理解不到位,法治素养有待提升。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大东区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以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抓手,以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采取有力措施,拿出务实举措,努力开创法治大东建设新局面。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以数据共享为核心、简政便民为切入点,运用数字化理念,实现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线上线下深层次融合。推广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着力提升办事便利度,推进企业开办、准营、注销一件事一次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率达到100%,即办事项占比达到75%。持续落实惠帮企@链上沈阳”“项目管家等帮扶制度,持续开展营商下午茶等活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完善黄金双十条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守信践诺,刚性兑现各项优惠政策,更好支持企业发展。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着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制定出台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文件、制度全部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畴。加强行政决策的执行和评估,确保征收拆迁、项目建设、社会事业、招商引资等领域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巩固深化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驻在式、派点式帮扶等方式,及时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提升联合执法检查效能,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沈阳市行政执法服装、标识、证件、文书四统一实施方案》,保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顺利开展。

五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枫桥经验,打造大东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充分利用信息收集点等实体平台和线上慧评理小程序等智能化服务平台。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大厅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优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着力提升全区法律服务水平。深化府院联动,研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出庭应诉实效。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切实加强各类矛盾风险隐患源头治理。

六是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深化企业法治体检成效。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持续挖掘亮点、总结经验,高标准迎检国家及省级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并将普法贯穿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实效性。发挥互联网+”优势,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精准滴灌转变。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使尊法学法守法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