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大东区房产局

为全面推进区房产局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房产局法治制度,根据《大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区房产局作为全区房产工作的依法行政部门及职能单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了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提升,促进了房产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一)强化依法审批,深化行政审批

一是强化维修资金审批工作。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与结算业务依据《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程序及规范》(沈房发【2018】73号)、《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结算程序及规范》(沈房发【2018】74号)对大东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维修资金科进行维修资金使用申报与结算的指导工作。依据《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结算业务审核规范》、《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核规范》进行核准。共审批办结81件,其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36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结算材料45件。在工作中,我局均为一次性告知,并出具补全告知单。

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目前,区全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库项目39个,实际在售项目19个,未售项目20个(基本售罄14个、“保交楼”3个、司法查封2个、新入库1个)。我局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督监管,定期召开房开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销售情况,鼓励华润、中海、龙湖、中绿园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开发企业积极调整网备价格,以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出具备自身特点的优惠政策,增加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依规良性运行。

(二)夯实法治基础,提高组织制度建设水平

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是我局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2023年我局未印发规范性文件。同时,对全局已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统计。二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把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完善《大东区房产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事中征求意见和事后法律审查进行规定,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事项建议,为我局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三是自觉接受各部门依法监督。区房产局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向政协通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提升房产形象

区房产局坚持执法为民、权力公开、透明原则,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单位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的推进了本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2023年,高质量完成依申请答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只要有行政管理,就有可能会发生行政争议。区房产局在执行行政复议过程中,始终预先考虑法定职权、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同时,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所确立的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法定方式,有效化解因行政争议引起的社会矛盾,为大东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注重长效,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大力宣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及时更新信息,营造宣传氛围。宣传依法行政及房产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并以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为重点,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建设系统干部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管理。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制化工作体系尚未全部形成;二是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房产领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四是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五是定期听取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房产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将继续完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法制宣传、行业监管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做到年初总体规划,年中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有步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分管业务,提高行政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合理化;继续加强法制培训,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群众一起学,全局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为我局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意见,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力度。

    二是优化工作房产服务。我局将继续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工作首位,进一步抓紧抓好抓实。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干部全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认真开展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常态化评估。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重点领域的建章立制和制度落实。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深入细致解读具体政策,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监督,优化房产行政服务。

三是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程序。全面提高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严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工作,定期监督维修资金的收缴和使用工作,确保维修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