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大东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来源:大东区司法局

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大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省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大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作为领导干部“第一议题”重要内容,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学习研讨,举办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不断强化法治信仰、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紧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形成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固定考核项目,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强化督促落实。编写印发大东区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的情况汇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出台《大东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分工》,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大目标”,细化分解指标体系“小任务”,明确大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新路径,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预评估”全市排名第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营商环境持续升级

一是不断优化权责清单。根据新颁布的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结合区直部门机构职责调整、简政放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动态调整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现行权责清单共涉及28个部门775项行政职权,有效保障每项行政职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深化“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成果,创新“零往返、零见面、零经验”政务服务模式,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网办占比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100%。全省首创移动办照车上门审批服务,建立项目消防“预审批”服务模式,一般投资工业项目办结用时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大东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明确27个领域104项改革举措,制度化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采取“方案+清单”模式,进一步优化改革提升。组织546名帮扶干部以“一对一”“一对多”方式对接项目,开展“企动大东、共营未来”系列互动,开展各类政企沟通活动98场次。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口关”,全流程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落实动态清理及备案审查等各项工作,全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效依据。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项制度。落实《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通过公开征集、审核论证、领导审议等程序,编制《大东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履行决策程序,规范风险评估要件,全年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区长办公会议题126件,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有效凸显。三是着力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在全市率先实现党政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持续优化政府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全年共代理政府及政府部门诉讼案件192件,为政府及政府部门提供非诉法律服务1602件(次)。全年共为党政机关挽回损失共2.36亿元,同比去年提升126.6%。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改革。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厘清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责任,实施分类分级执法,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二是持续规范执法活动。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通过开展投诉举报清理清查、行政执法队伍不合格人员清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核查、规范行政裁量权适用情况核查等多项专项监督工作,及时梳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移交涉嫌违法违纪线索23件。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审查工作,对全区35家行政执法单位、656名行政执法人员逐一核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收回过期行政执法证件78个。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创新开展“清风执法标兵”选树工作。创新采取“云课堂”形式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率先实现本地区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五)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不断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研发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对应急预案编修、管理、应用,实行集成化管理、智能化管理;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大东区应急力量体系建设中,推动社会救援力量在全区10个街道10个社区安家落户,驻扎式24小时值班值守。创新性推广“SOS”救援应急二维码,一键导航精准到达应急避难场所。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成果全省推广,得到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和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表扬和充分肯定。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获得辽宁省地震局的通报表扬。二是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审理质效。坚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2件,已审结102件,其中纠错32件,纠错率31.4%,通过调解撤回40件,调解率39.2%,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显著。承办全省宣传新行政复议法“百场基层宣讲”暨沈阳市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社会知晓度和首选率。三是不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季度通报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败诉案件情况说明制度,以定期开展培训、组织旁听庭审活动为抓手,强化涉诉重点行政管理领域执法规范性,强化依法履行生效裁判意识,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3年全区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审结84件,行政机关败诉15件,败诉率为17.9%,同期下降31.8%,败诉案件数、败诉率均低于全市平均值,行政开庭案件98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四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持续完善。深入推进“万件化访”行动,实现减量退位目标。全省首创“前端警务”工作法,刑事、治安警情分别下降56.9%、31.9%,大东人民的安全感显著增强。全省首个实现“五星级司法所”全覆盖样板区,全年四级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共排查矛盾纠纷4041件,化解4041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区司法局荣获省级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全区获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数量居全省第一。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8件、政协提案166件。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1项,审计发现问题63个,提出审议建议32条,下达审计决定3个,移送问题线索1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在全市率先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双下沉”,依托基层司法所查办违建拆除等案件,常态化开展驻寨式执法监督,积极打造集日常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问题咨询、执法争议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帮扶式执法监督工作室,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要政策解读、热点舆情回应,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48条,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78件,均依法依规办结完成。四是持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全年获评沈阳市2023年诚信创建示范企业6家、沈阳市2023年诚信创建示范店5家、沈阳市2023年诚信示范街道1家,诚信示范效应进一步发挥。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持之以恒对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会议、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等,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等,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

二是带头开展学法。开展区政府理论中心组学法3次,邀请专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主题进行授课,引领全区行政机关学法常态化。

三是关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在对区内重点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营商环境建设、执法监管等重要工作中,多次就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批示调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向优发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标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水平还需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均衡,比如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硬核措施”还需加强,比如行政执法程序仍需规范,执法效能有待提升。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大东区将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区位优势特点、基层治理实践,找准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着力点,以争创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目标,将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转化为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和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生动实践。

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积极兑现各项惠企政策,推动各项减税降费和政策补贴“直达快享”。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拓展电子凭证和电子信用使用场景,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升级“企动大东、共营未来”等服务品牌,加强“清风窗口”建设,严厉整治涉企违规收费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着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

三是不断规范执法环境。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建立健全执法“观察期”制度,强化事中审慎监管,探索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审理质效,切实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果,倒逼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四是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强化行业、专业性调委会服务社会效果,持续助力“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社区建设,推进12345热线进社区、进网格,提升专属网格员法治意识。持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渠道,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争创全国普法守法示范区。

特此报告。

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