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朱尔村G203国道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0008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19   来源:区政府办

崔国友代表:

    您在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十七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朱尔屯村G203国道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建议中涉及的“请市交通管理部门为朱尔村旁的马路安装交通信号灯,确保居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的问题,近期区城市管理局与交警大东大队联合行动,组织力量加强该地区交通秩序整治与管理,通过严格限制机动车流量,有效控制行驶速度,减少危险路段事故发生率,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关于在G203国道安装信号灯问题,因国道建设及管辖权均在市交通部门,对此大东区将积极沟通协调,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完成施工建设。

针对您所提出的“如相关电厂迁移到该区域后会导致日常大型车辆增加,影响居民日常通行安全”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局与交警大东大队将持续关注。待电厂竣工落成后,即刻对相关临近路口进行统一规划及论证,增设相关必要的交通设施,从而保障周边区域居民通行安全。

 

感谢代表对大东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