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优化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的意见征求情况
发布日期:2023-06-07   来源:大东区营商局

根据大东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大东区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优化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并于2023年4月28日至6月6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