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大东区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意见征求情况
发布日期:2022-10-25   来源:大东区财政局

大东区财政局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沈阳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沈基金委〔2021〕3号)等规定,结合大东区实际,组织起草了《沈阳市大东区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