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权责清单
一、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依据《大东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大东区现已完成对权责清单的调整工作,现将《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二、现行的《权责清单》共涉及28个部门(单位)788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98项,行政确认39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给付36项,行政奖励4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检查81项,行政处罚355项,行政强制40项,其他权力83项。
三、此次公布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职权事项予以固化,区编委办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职权事项的取消、调整和承接。
大东区委编办
2023年9月19日
二、大东区街道权责清单
(一)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辽编办发〔2022〕61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沈编办发〔2022〕145号)精神,结合《沈阳市大东区调整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实施方案》(沈大东委办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大东区现已完成街道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现将《沈阳市大东区街道权责清单》(以下简称《街道权责清单》)按照“一街一单”方式予以公布。
(二)现行的《街道权责清单》共涉及10个街道办事处,每个街道办事处33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
(三)此次公布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固化,区委编办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街道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取消、调整和承接。
大东区委编办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