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权责清单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沈阳市大东区权责清单

一、大东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

(一)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依据《大东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大东区现已完成对权责清单的调整工作,现将《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二)现行的《权责清单》共涉及28个部门(单位)772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96项,行政确认38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36项,行政奖励39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检查79项,行政处罚353项,行政强制40项,其他权力80项。

(三)此次公布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职权事项予以固化,区委编办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职权事项的取消、调整和承接。




大东区委编办

2024年3月13日


1  保密局2  档案局3  新闻出版局4  区委编办
5  信访局

6 发改局

7  教育局8  工信局
9  民宗局10 民政局11 司法局

12 财政局

13 人社局14 建设局15 房产局

16 城管局

17 更新局18 商务局19 文旅局

20 卫健局

21 退役局

22 应急局23 审计局

24 市监局

25 统计局26 国动办27 残联28 欧盟


二、大东区街道权责清单

(一)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辽编办发〔2022〕61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沈编办发〔2022〕145号)精神,结合《沈阳市大东区调整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实施方案》(沈大东委办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大东区现已完成街道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现将《沈阳市大东区街道权责清单》(以下简称《街道权责清单》)按照“一街一单”方式予以公布。

(二)现行的《街道权责清单》共涉及10个街道办事处,每个街道办事处33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

(三)此次公布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固化,区委编办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街道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取消、调整和承接。



大东区委编办

2023年9月19日

1万泉街道

2长安街道

3东塔街道

4津桥街道

5大北街道

6东站街道

7上园街道

8二台子街道

9文官街道

10前进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