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财政局 大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2年大东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区财政局

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做好“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沈阳市财政局公布的《2022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22年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调整编制了《2022年大东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22年大东区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本次所公布的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向企业征收。如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有效文件规定执行,我们也将依据国家和省、市规定及时调整和完善目录清单。

附件1.2022年大东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doc

附件2.2022年大东区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doc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  沈阳市大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