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东区统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的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职权主体1个(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我局实有行政编制9人,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培训考试合格2人,没有调离执法岗位人员。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我局法制审核人员1人,没有具有职业法律资格人员,2022年无违法案件发生,无法制审核案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已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由于沈阳市统计局暂未下发202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通知,市局每年大概5月中旬下发通知,区统计局的执法工作都是按照市局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因此大东区统计局暂时无法确定202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具体情况说明已报司法局。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2023年没有统计违法案件,无违法备案;根据市统计局执法处工作安排,开展了专项统计执法,对我区12户企业进行了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备案。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1.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
2.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全市统计普法培训暨统计督查部署会议培训。
3.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全市普法骨干培训会。
4.参加大东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议培训。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1.细化裁量权基准数量:15项
2.2023年动态调整数量:15项
2023年9月11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2023年没有统计违法案件,无行政执法决定。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3年没有统计违法案件,无重大处罚备案案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2023年我局有统计执法人员2人,瑞尼RN-A2执法记录仪1台,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1:2。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1.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做到了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违法责任公示,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完善,推进了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我局努力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出发点,严肃查处知法犯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培训。
大东区统计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