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末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将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1.职权主体数量:1
2.授权主体数量:0
3.委托主体数量:0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1.在岗在编人员数量:8
2.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数量:3
3.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数量:0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1.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数量:1
2.具有法律职业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数量:0
3.法制审核人员日常培训情况:0
4.2023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0
5.法制审核纠正案件数量:0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已编制完毕,并在网上公开。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根据行业保密规定的有关要求,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不宜公开。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根据行业保密规定的有关要求,涉企检查备案情况不宜公开。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1.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本执法领域专业培训情况:2
2.各地区、各部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情况:0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1.细化裁量权基准数量:6
2.2023年动态调整情况:0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1.行政执法决定总数(种类、数据):0
2.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开数据:0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1.2023年总体备案数量:0
2.涉企重大处罚数量:0
3.提出备案建议数量:0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1.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33.3%
2.固定场所记录设备配备情况:0
3.将音像设备采购纳入预算情况:无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结合我办改革职能划转,全面梳理好我办权责事项调整情况,明确执法责任,对全办执法活动、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规制,进一步理顺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本年度的行政处罚内容开展自评自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是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认真落实我办学法计划,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开展多形式多方面的法治主题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区国动办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