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4.3.25(东站中队)
发布日期:2024-03-25   来源:区应急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沈大东)应急罚〔2024〕站2号

案件名称:沈阳锐嘉建材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董乐欣)

案由: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违法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以及《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序号58情形2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沈阳锐嘉建材有限公司董乐欣

处罚结果(万):警告并处人民币0.2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3.25

处罚机关:大东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途径:60日内向大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