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应急管理局检查结果公示2024.3.29(前进中队)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区应急局

检查对象:沈阳泰丰电气有限公司

检查结果公示(2024.3.29)

检查时间:2024.2.21

检查机关: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

检查结果: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建立;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已制定,并已开展培训;

3.应急救援预案已制定;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制定;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建立,并有相关记录;

6.与出租方已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7.设备点检记录未更新;

8.电源线路老化;

9.手动角膜机防护罩损坏;

10.自动喷涂机已停用。

针对七至九项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沈大东)应急责改﹝2024﹞前3号,经2024年3月29日复查,问题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