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东区老龙口白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细化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15   来源:区政府办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做好老龙口白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结合大东区实际,现对此方案进行如下解读:

    一、建设目标

    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管理体系,保障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把老龙口白酒地理标志保护作为提升区域特色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增加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促进老龙口白酒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助推老龙口白酒产业提档升级、大东区品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保护制度,引领协同推进

    1.制订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2.探索建立健全联合保护协调机制。

    (二)健全工作体系,引领特色质量

    1.建立和规范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

    2.建立和完善示范区检验检测体系。

    3.建立和完善示范区质量管理体系。

    (三)加大保护力度,引领水平提升

    1.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

    2.严格授权许可使用制度。

    3.提高专用标志使用率。

    (四)强化保护宣传,引领意识提升

    1.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广工作。

    2.深入推进老龙口3A旅游景区建设。

    3.强化地理标志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合作共赢,引领市场开拓

    1.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

    2.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

    三、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示范区筹建工作总体上计划利用3年时间完成,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分四个阶段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阶段:前期筹备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3月)

    第二阶段:组织创建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

    第三阶段:申请验收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第四阶段:整改和长效发展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加强督导检查


文件链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东区老龙口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