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市级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区餐饮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沈阳市大东区豆花永和饭店生产经营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油条(生产日期:2020年06月23日)在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2020年辽宁沈阳餐饮处评价性抽检计划中被抽检,经沈阳市食品检验所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津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管人员于2020年07月23日将检验报告(№: 2020SSC02295)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送达企业,由于该批次样品铝含量超标过多,监管人员已将该案移送至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已受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沈公大(刑)受案字[2020]9812号。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