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教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6   来源:区教育局


一、公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教育局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内容,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教育动态等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查询等渠道公开息总数为724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公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预算(2019年)》等工作情况,及时公开《2019年大东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地址及电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等信息。

区教育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网络宣传、“515”公开日、现场查阅等形式形式,重点公开民办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审批事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中小学转学流程等内容,更新完善了《权责清单》,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校车使用许可、民办培训机构审批等相关服务事项的办理方法、材料、流程。

全年办理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通过市政府网站受理,1件由区政府办转办),分别对申请人提出的“某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和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区教育局对东方机械总厂、东机实业总公司移交情况”等申请进行书面答复,以《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和复函形式按期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76,87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现场查询等渠道,公开方式较少,查阅政府信息的便利性不足。针对上述问题,区教育局扩大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在大东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中开设了重点工作(大东创卫、三引三回、大东营商、扫黑除恶、三名工程)、教育党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微党建、十九大专栏、意识形态建设、四有教师)、老地方等专栏,信息发布的针对性更强,学生、老师、家长等查阅相关信息更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为做好“5.15”政务公开日工作,区教育局召开行政办(审批科)、成职幼教科等业务科室工作会议,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采取在行政审批大厅向民办培训机构举办者介绍审批流程,帮助理顺审批材料等形式,扩大民办培训机构政策的知晓程度。在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采取接待来访、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政务公开“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活动

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对已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走访,了解办学中存在的难题,讲解《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学前教育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审批事项和对民办培训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年检的方法。在活动中发现,部分已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不了解对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等相关政策,新幼儿园举办者对《幼儿园管理条例》《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幼儿园保育教育方法、星级幼儿园认定等条文掌握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专门指导,主动讲解,提高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理念,促进民办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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