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区统计局

 

一、公开总体情况

大东区统计局2020年度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结合我局在政务公开承担的工作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准确透明、优质服务的原则,较好的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1号})的具体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履职尽责、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以及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内容,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20年度,我局在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189条,涉及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工作动态和时政解读11项内容。上政府网站信息数为1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注意:相关表格内不得有空项,没有相关数据的填“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注意:相关表格内不得有空项,没有相关数据的填“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更新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强法制、统计制度方法、统计数据的公开力度,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二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展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现将“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统计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是以服务为宗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区域的发展,为进一步打造阳光统计,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同时更好地向社会各界介绍和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大东区统计局积极策划,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区情积极开展宣传。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组织领导得力

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政务公开日”活动由宣传小组统一领导,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对各科室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确保整个开放日活动圆满、顺利、成功。

(二)精心筹划,印制宣传资料

1.制作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展板。

2.印制了“致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信”300份。

(三)组织周密,活动效果突出

5月15日上午,9:00-10:30大东区统计局在区工会三楼多功能厅举办了大型宣传活动。局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责,协调配合、有条不紊地开展宣传活动,使本次公开日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本次活动,悬挂“大国点名 没你不行”“人人都是国的宝 普查一个不能少”宣传横幅,摆放展板2块。主要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宣传《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重要意义,加大传播量和覆盖面,积极营造全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另外,在工会一楼多媒体屏幕滚动播放“人口普查家家参与,美好未来人人共享”的宣传口号,提高群众对人口普查的社会知晓度。通过宣传,营造了良好的人口普查宣传氛围,提升了统计公信和权威,扩大了统计工作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为即将开展的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

为了能更好的获得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我局还发放了“致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号召广大普查对象积极支持人口普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大东区统计局举办“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通过活动,传播了统计专业知识,也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统计意识,树立了大东区统计局的良好形象。活动中积累的经验为更好地开展今后的统计宣传工作及明年的公开日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大东区统计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