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园街道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上园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政务公开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公开、合法、及时、准确、便民为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注意:相关表格内不得有空项,没有相关数据的填“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注意:相关表格内不得有空项,没有相关数据的填“0”。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街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及时效性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方式多样性及创新性需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信息公开工作,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并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宣传培训。不断加大信息、公开条例和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搞好政务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3.提高工作实效。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4.提高信息质量。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沈阳市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我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2020年大东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及利企惠民政策等内容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优化了辖区营商环境,而且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能力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好评。
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