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来源:区审计局


    大东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审计局坚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相关责任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主动上报信息85条,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采发47条,其中“今日大东”栏目采发37条,政务公开10条,包括《大东区审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告》《大东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版)》《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的公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经核实,申请提及的问题我局未曾开展过相关审计,不掌握该项目资金情况,无可以公开的相关信息,已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职能及有关要求,经主要领导审核、修改、同意后,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审计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审计局根据审计监督职能,完善了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标准,内容公开时限等相关要求。

  (五)监督保障

  区审计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强化整体统筹,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通报,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机制,调整优化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联系人,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进一步的提升。公开信息的内容比较单一、局限于完成需要公开的基本内容,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类信息的接触不多,经验不足。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及时公开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在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