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来源:区统计局


大东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大东区统计局2021年度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结合我局在政务公开承担的工作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准确透明、优质服务的原则,较好的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局在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159条,涉及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工作动态和时政解读11项内容。上政府网站信息数为119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未收到现场申请、邮箱申请、在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平台上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了公文公开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把文件审核关,完善文件审签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大改版的要求,对局网站栏目、版块进行修改,在区政府办的指导下,对网站栏目、版块及内容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确保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五)监督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指导协调,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推进措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改进措施:充实公开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强法制、统计制度方法、统计数据的公开力度,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为顺利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是以服务为宗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区域的发展,为进一步打造阳光统计,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开展统计工作宣传活动。在繁华商业街区、居民社区等繁华路段,设立宣传点,放置宣传立牌,安排工作人员发放统计法宣传单、手提袋等宣传资料、物品,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统计法,自觉遵守统计法,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大东区统计局举办“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通过活动,传播了统计专业知识,也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统计意识,树立了大东区统计局的良好形象。活动中积累的经验为更好地开展今后的统计宣传工作及明年的公开日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

为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沈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圆满完成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

为全面促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东区统计局专门印制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的宣传条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宣传海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识问答》宣传单300份,向社会宣传。在局内积极开展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思维,创作出了“统计六问”的漫画作品,刊登在市局的官方公众号上。开展了网络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将全国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例以及统计法宣传片发放到每一户规上企业的统计人员手中,确保了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精准到人,规上企业全覆盖。

(三)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