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来源:区财政局

大东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重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健全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着力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下功夫,顺利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区财政局按要求重点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全区的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工作信息等共计35条。成立了区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结合财政工作将任务分解下达相关科室,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与切实做到各项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大东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全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组织开展第十五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围绕本部门工作报告、“三落实”重点工作、利企惠民政策、服务事项办理等内容,开展宣传解读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大东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沈阳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进度安排,对照国家26个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指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我局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工作,并积极安排专人参加政务公开网站培训。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审核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对违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还要再加强;二是财政相关政策解读还要再具体。

2022年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和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