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来源:区城建局


大东区城市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东区城市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大东区城市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信息公开,未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制作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要求起草责任科室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依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 原则,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关要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办公室设专人具体负责推进、协调、落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日常信息发布推进机制,明确“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如何公开、何时公开”,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性,充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主动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机构和社会公众监督,2021年未收到网民纠错留言和网站平台建设建议。二是加强保密教育培训,要求信息员严守国家保密制度,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泄密,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对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政务工作流程措施,做到解答群众咨询和投诉更加精准。三是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区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区建设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是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农场实际,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在公开机制、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平台建设和公开效果提升上大胆探索创新,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