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来源:区司法局

大东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东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6条,主要类别包括组织机构、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工作动态、时政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这些信息主要在大东区政府网站中司法局主页上公开。此外,还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本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三道审核把关机制,重要信息须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确保了信息发布的质量。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各类信息主要通过沈河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主动发布。按照区有关要求,多次对本门平台进行自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职能科室共同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按照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每个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高了人员的信息公开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政策解读方面力度不够、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夯实制度、创新方式,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效能。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不断完善工作内容,把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事项作为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