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工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来源:沈阳市大东区工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工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工信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局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总量为26条:一是及时更新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能、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等。二是及时公开预决算、行政监管、决策部署等信息。三是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等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按照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网站栏目、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五)监督保障

及时传达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效加强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根据考核要求,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以检查促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不断的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与《条例》和上级要求,与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改进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政府运行机制为重点。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力促我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