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来源: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局(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大东区营商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2条,内容主要包括:区营商局十四五规划、会议信息、预算/决算信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还不定期地更新并完善机构设置信息,及时、准确地更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明确受理渠道,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的管理,明确信息审核流程,同时,按照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区营商局借助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建设。区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中办公室设立1名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划分、完成时限等,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强化日常监督。以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为重点,严格审核信息内容,做到多人审核,多方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主动进行政务公开的意识仍有待加强;二是对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流程的把控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

2.改进情况:提升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积极性,做到主动自查、主动公开;对于政务公开的各个板块加强了解、仔细钻研、弄通学懂;精进政务公开内容,充实细节,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