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来源:大东区城市更新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大东区城市更新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通过区门户网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板块、政务公开信息网及时将征收工作中的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政策法规进行公布,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1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4件,商业企业申请2件,其他单位回函10件,直接向我单位申请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规定要求,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在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保密制度,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上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相应栏目的内容进行及时修改完善,确保报送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公开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结果可能会导致复议、诉讼等情况,故要对申请内容进行全面、准确的解读,甚至需要申请人对申请内容予以补正,更要与相关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协调处置。虽然没有超期答复的情况出现,但在下一步工作中,尤其是答复工作中注意继续保持答复期内答复、确保答复内容确定性和准确性、在继续提高工作效率及时答复从而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尽早得以实现,从而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