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来源: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大东区城市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区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持续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件,商业企业申请2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禁止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政府信息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设局所发布信息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规定要求,按照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加强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前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建设局加强与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区公共服务中心沟通联系,及时对相关栏目、版块及内容及时进行补充、修改,主动上报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5个栏目46条政务公开信息,其中行政处罚栏目12条、预算/决算2条、重大项目23条,其他政府信息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挂外网链接1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

区建设局在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公开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1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2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区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公开内容文字格式标准还不够高,信息更新频率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区建设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统筹。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和作用,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相关工作时限、责任,具体方法,尤其是要严格发挥工作机制的机械作用,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是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城建行业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力争做到完善,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大力借鉴其他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城建工作实际,围绕重点工作、涉及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在公开机制、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平台建设和公开效果提升上大胆探索创新,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