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来源:大东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东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债务、扶贫资金、政府集中采购等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大东区财政局按要求重点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全区的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工作信息等共计6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方面,完善公开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修订本局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办法,保严格规范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等工作,确保报送和发布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网站信息进行更新,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强化平台建设管理。

(五)监督保障

为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处理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扎口,各科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三审”机制,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大东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大东区财政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提升:一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要加强日常监督,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继续紧紧围绕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坚持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主线,持续聚焦群众需求,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