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大东区人民政府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不断规范栏目设置,细化栏目责任分工,着力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2022年全区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0528条,其中政府网站204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3119条,线下方式公开536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渠道,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2022年大东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4件,其中依申请公开平台30件、邮寄19件、当面申请1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为规范公文发布,我区各相关责任部门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对起草的公文中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标识。同时,按照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相关责任单位加强保密审查,在信息发布前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区及时调整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逐个栏目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将公开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区政务服务大厅、区档案馆,以及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识、丰富各项服务功能、配备专人引导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

    我区对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责任明晰的责任机制,区政府设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并完善《大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东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大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及《大东区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我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文件解读形式过于单一;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的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深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二是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着重围绕权责职能、决策部署、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深入解读政策文件制定背景、起草经过、工作目标等内容,以更多新颖的形式开展解读,使解读内容更加通俗易懂。三是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开展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2年大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2〕12号)要求,以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大东区以“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围绕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5月15日,政务公开日活动当天,大东区营商局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第十六届政务公开日宣传标语、发放大厅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大力营造政务公开日活动氛围,促使广大办事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区其他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也采取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政务公开活动。老百姓可以足不出户,通过各种方式及渠道,实时了解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零”距离地开展政务公开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