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大东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做到了规范管理,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发布各类公示重要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共603条。其中安全生产信息数5条,检查结果信息502条,行政处罚信息数76条,行政许可权责清单信息数20条,内容涉及行政处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结果,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确保制度规定执行到位,流程规范运用到位。我局所发布信息均严格按照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加强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前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区政府网站要求,对相关栏目、板块及内容及时进行补充、修改。

(五)监督保障

在区政务公开办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大东区政府网站涉及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资料汇编,按时发布工作信息,补足工作短板弱项,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进行政务公开的意识仍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全面。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