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为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年积极主动上报信息45条,被沈阳市大东区政府网站采发31条,其中“今日大东”栏目采发17条、政务公开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基本原则,仔细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的信息,保证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有序完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公布部门预算、决算、行政执法事项等各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机关简介情况。根据工作完成时间,及时在“审计公告”专栏更新2022年度大东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等相关工作信息资料。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切实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不够强,部分党员干部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方面还有待提高。部分稿件形式较为单一,内容、质量方面还不够好。今后,我局将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相关工作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