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大东区房产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单位概况、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2023年我局共收到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7件,其中依申请公开平台12件、邮寄0件、当面申请15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积极做好全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信息公开场所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4.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闭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接收登记、申请表审查、保密审查、拟定答复意见等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法定时限,对不予公开范围从严把握,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4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房产局涉及工作多为民生工程,关于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需要时间和过程进行梳理和明确,个别情况下,存在政务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具体的情况。下步,区房产局将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标准上级要求,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行提升完善,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实效性。逐步打造基层政务公开专区。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四是注重需求导向,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房产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