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区国资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国资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单位概况、工作动态、国资监管、财务预决算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建立了公文公开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把文件审核关,完善文件审签流程。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按照新标准,规范设置政务公开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等工作,确保报送和发布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参与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并积极开展宣传。在显著位置张贴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口号,一方面加强了对全局同志的宣传,使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这样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方面,扩大了政务公开的知晓面,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了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形成良好氛围。

(五)监督保障

为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我局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指导协调,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推进措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够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常态更新信息,在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提升信息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