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来源: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城管局主动公开信息9条。积极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结合线下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城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强化信息发布流程,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内容表述规范、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政务公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台账,强化信息更新时效性,确保内容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校对审核信息内容。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57.06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形式单一,多为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开我局相关政务信息,线下开展政务公开活动较少。今后城管局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加强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