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来源: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局内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1条,内容主要包括:部门预算、决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情况、调研督导等内容以及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明确受理渠道,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严格执行公文审核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规定,在信息发布前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按照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根据我局承担的工作职责,对应相应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公开相应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监督、考核、评议)

    区营商局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设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区营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有不足。

(二)改进情况

2024年,区营商局将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加强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以落实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主题,与区政府办共同举办的大东区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现场政策咨询主题活动,聚焦重要政策、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组织区政务服务中心的14个职能部门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权威解读和政策解答,解答各类政策咨询80余件次,打通政府部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