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区工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工信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遵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和保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全年,全局共发布各类信息22条,包括部门预算、决算及行政执法事项等各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机关简介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仔细审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完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新政实施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

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2024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