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大东区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结合我局在政务公开承担的工作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准确透明、优质服务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在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126条,涉及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工作动态和时政解读11项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未收到现场申请、邮箱申请、在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平台上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了公文公开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把文件审核关,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规范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完善文件审签流程。

(四)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推动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推进措施落实,对公开信息严格审核和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提升。目前,存在公开信息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政务公开形式还需更加丰富、内容全面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局将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及时更新,提高效率,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更加科学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

为提高统计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区域发展,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大东区统计局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传播统计知识,使社会各界走近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进一步了解统计法,自觉遵守统计法。

(二)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大东区统计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