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3   来源:大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东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及《沈阳市政务公开检查标准(区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优化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展示。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大东区人民政府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不断规范栏目设置,细化栏目责任分工,着力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2023年全区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3648条,其中政府网站2689条,政务新媒体公开3086条,线下方式公开7873条。

 今年大东区5.15政务公开日以落实“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主题,聚焦重要政策、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权威解读和政策解答。主会场是由区政务公开办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共同举办的大东区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现场政策咨询主题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按要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渠道,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2023年大东区人民政府共收到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8件,其中依申请公开平台36件、邮寄15件、当面申请2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为规范公文发布,我区各相关责任部门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对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提出明确建议。同时,按照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另外,我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联合完善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责任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做到按要求并及时调整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逐个栏目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将公开落到实处。并联合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

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政府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两名,常务副区长为此项工作主要领导。按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划分、完成时限等,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并以政府信息的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务公开活动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工作开展中存在问题的,给予一定的指导帮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大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即对《条例》掌握不够全面,以及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强政务公开的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深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使大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且在完成信息数量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各类信息的发布质量,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大东区人民政府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