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大东区东塔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东塔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东塔街道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主动公开街道领导班子人员及其分工、年度预算决算、政务信息等,共计公开信72篇。

(二)依申请公开

东塔街道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东塔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置专岗、专人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造成网络舆情、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同时对照标准目录及时准确公开各领域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栏目公开内容,形成风格统一、功能统一、形象统一的政务公开栏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按照《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核、校对发布信息内容。《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东塔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在不断完善、巩固和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公开信息多为办事程序、工作亮点,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公开程度较低。下一步,将使公开信息涵盖多个层面,进一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多种渠道的利用不够充分。下一步,将通过政府网站栏目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辖区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路径。

2024年度,街道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时效等,促进我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