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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大东区52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来源:区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沈阳市大东区有52名人民陪审员于2026年4月28日任期届满,其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52名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于丽娟、于国华、马骏、王祥莲、王椰、文岩、卢旭、厍晓南、朱茜、伊娜、刘健 、汤丹丹、安宝平、孙宁、杜琳琳、李丹、李平、李冬梅、李亚贤、李艳、李雪飞、杨锦翎、吴琼、宋杨、张延霖、张建新、张珺、张维智、陈雨佳、陈莹、陈雪、陈雪梅、范红军、金鸿鸣、金媚、庞旭辉、郑杰、赵俊秀、赵桂湘、胡曲咏、贺秀辉、贾瑛、柴德仁、高伟杰、郭琳、常萍、崔佳佳、崔波、韩凤英、谢洪志、肇丽华、薛莹。

特此公告。

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8日                     2026年4月28日


 拟稿人:王可涵

审核人: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