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善缘养老有限公司“1·29” 火灾事故的统计核销建议
发布日期:2024-06-13 来源:区应急局
2024年1月29日23时许,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南卡门路2-8号5-1、2、3门沈阳善缘养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4年1月31日,沈阳市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认定该案涉嫌放火,将该案件移送沈阳市公安大东分局处理,出具《移送案件通知书》(沈大消火移字〔2024〕第0001号);2024年1月31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上园派出所受案,出具《受案回执》(沈公大(刑)受案字〔2024〕353号);2024年2月2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刑事立案侦查,出具《立案决定书》(沈公大(刑)立字〔2024〕238号);2024年6月8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出具《善缘养老院放火案侦办结案报告》,经调查该案系人为故意放火,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3〕143号)相关规定,根据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刑事警察大队的认定结论,现对该事故提出统计核销建议。
如有异议或意见的,请于6月20日前来电、来信或亲至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88504720,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32号。)
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40200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