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春
发布日期:2026-09-28   来源:区政府办

 大东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陈兆春,男,汉族,1981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对口合作、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财税、金融、商务、外事、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国资国企、统计、国防动员、营商环境建设、信访、“三园”和“八王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地震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国资局、区统计局、区国动办(区人防办),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沈阳大东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协管区审计局。分管东塔街道办事处、上园街道办事处。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信访局、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档案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驻区金融机构、驻区企业、侨联,武装、驻军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