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我区行政执法机关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区行政执法机关确定了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人可以根据投诉举报事项的具体内容自主选择投诉受理机关。
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一)行政执法机关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二)大东区司法局设立大东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全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案件,并履行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
投诉举报电话:024-88725336
投诉举报邮箱:sfjfzk-ddq@shenyang.gov.cn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
2026年5月13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40200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