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或背景
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及《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大东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和“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总体分为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大东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为沈阳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保障。
(二)编制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能力短板;坚持分类施策,注重创新驱动;坚持协同共治,推动减污增效;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得到有效控制,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历史堆存建筑垃圾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原生生活垃圾、污泥实现“零填埋”。风险防控及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
到203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显著下降,各类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利用处置,减污降碳成效显著,全民参与“无废文化”创建。
(四)主要任务
从“推行工业绿色生产,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废资源化利用;强化全程精细管理,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构建收集处置网络,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处置;激发社会生机活力,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等6个方面细化了工作任务。包括“推进工业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打造绿色供应链体系、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降低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强化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推行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妥善处置积存建筑垃圾、加强“无废”文化宣传推广、积极推动“无废细胞”建设、创建“无废工厂”、创建“无废小区”、创建“无废校园”、创建“无废酒店”、创建“无废景区”、加快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执法、构建固体废物智慧监管立体服务系统、完善政府绿色采购体系”等29个对应措施。
(五)保障措施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指导、加强考核监督、强化资金统筹、做好宣传引导”5个方面,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推动《方案》中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辽公网安备 2101040200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