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6-02 来源:区政府办
一、起草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形成了《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主要内容
(一)事项名称。《目录》确定了4个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类的《沈阳市大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数字大东发展规划(2025—2030年)》;涉及公共服务类的《大东区医疗健康集团建设工作方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类的《大东区“民生十条”实施细则》。
(二)起草单位。目录事项涉及4家单位,分别是: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和区数据局。
(三)确定依据。上述4个目录事项均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内容涉及规划、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覆盖领域较广,具备一定实施基础。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区委同意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
文件解读人:郭洋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8525680
辽公网安备 21010402000189号